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文件是否有效,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由什么规定
1、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文件是否有效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文件是有效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当然适用参公管理人员,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应及时予以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2、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由什么规定
展开全部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3、新录用公务员定级是根据第1学历还是最高学历
回答 新录用公务员定级别是根据最高学历来确定的。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4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2十7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十6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十5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2十4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2十2级。 录用公务员注意事项: 许多考生在选择公务员职位的时候,老是觉得应该选择机关的职位而不是基层的职位,尤其是在机关与机关之间,老是觉得应该选择省直机关的职位,而不是市直机关或县级机关的职位。 实际上,在公务员考试中,机关职位并不1定就比基层职位好。尤其是从竞争性来说,机关职位的竞争压力远远高于基层职位。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基层的职位考上以后工作更辛苦,而机关职位,地理区位更优越。但是从竞争性上来讲,基层职位的竞争性更小,相对来说才是报考公务员最划算的职位。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记得给个赞哦 更多6条 。
4、新录用公务员如何定级定岗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2十7级;
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十6级。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十5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2十4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2十2级。扩展资料公务员的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5、2021省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的公务员并不会马上定级,而是等1年试用期满后才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成为1名正式公务员。任职定级中的“职”是指职级,新录用的公务员可能被任命的职级从2级科员到1级主任科员不等。任职定级中的“级”是指级别。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级别不是指副科、正科这些领导职务层次,而是确定公务员级别工资的1种序列。目前,公务员共有27个级别,每个级别中又有若干档次。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是1个非常复杂的工程,最终确定的职级、级别会与4个因素有关:1是学历,2是工作经历,3是单位规格,4是单位态度。首先,介绍1下应届毕业生的任职定级规定。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的任职定级工作相对简单1些,基本规则如下:
1、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1级科员,职务工资为780元/月,定为26级2档,级别工资是1244元/月,基本工资之和为2024元/月;
2、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双证不全研究生),任命为1级科员,职务工资为780元/月,定为25级2档,级别工资是1315元/月,基本工资之和为2095元/月;
3、硕士学位研究生,1般任命为4级主任科员,职务工资为940元/月,定为24级2档,级别工资是1396元/月,基本工资之和为2336元/月;
4、博士学位研究生,1般任命为2级主任科员,职务工资为1170元/月,定为22级2档,级别工资是1588元/月,基本工资之和为2758元/月。特别要强调的是,硕士、博士不是100%任命为4级、2级主任科员,必须要所在机关有相应的职级职数空缺才行。在县直机关、乡镇街道这些科级单位,每1个主任科员的职数都非常宝贵,通常已经被同事们占满了。此时,哪怕是硕士、博士,也只能任命为1级科员。目前,1级主任科员以下职数只有在部委机关、省直机关、副省级市机关这些高规格的单位才没有名额限制,硕士、博士才能按上述规定任职。其次,介绍1下有工作经历的“任职”规定。具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但最高只能任命为1级主任科员。我举个例子,由于省直机关的职数宽裕,公务员在到达4级调研员之前,每满2年就可以晋升1个职级。此时,1位新录用的本科公务员就可以比照前辈,有2年工龄的可以任命为4级主任科员,有4年工龄的可以任命为3级主任科员,有6年工龄的可以任命为2级主任科员,有8年以上工龄的可以任命为1级主任科员。但是,在县直机关,很多8年工龄的公务员依然只是1级科员。此时,新录用的公务员哪怕有8年工龄,也要比照前辈,只能任命为1级科员。针对这种情况,公务员的招考简章中1般都会明确标注招录什么职级的公务员,部委机关、省直机关、副省级市机关1般都标注招录1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市直机关1般都标注招录4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县直机关、乡镇街道通常标注招1级科员。那么,新录用公务员能够任命的最高职级通常会以招考简章为准。值得注意的是,“比照”这个措辞还有1个含义,就是任职的最终决定权在单位,单位有很大的自主权,单位领导的态度非常重要!再举个例子,某个市局标注的是招录3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有2年工龄的硕士研究生原本可以任命为3级主任科员,但是单位领导出于某种考虑,最终只任命为4级主任科员,这也是符合规定的。最后,介绍1下有工作经历的“定级”规定。相比“任职”而言,“定级”的变数没有那么大,主要与工龄相关。目前,公务员的级别实行“2年晋档、5年晋级”,只要年度考核结果是称职以上,每2年晋升1个工资档次,每5年晋升1个工资级别。如果你有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进入机关前的工龄是可以计算级别、档次的。也就是说,在没有工龄的初始定级的基础上,可以参照在职公务员的晋级规则,将工龄直接换算为级别、档次。以本科生为例,考上公务员前没有工龄的,定为25级2档,级别工资是1315元/月,那么:
1、有2年工龄的,可以定为25级3档,级别工资是1380元/月;
2、有4年工龄的,可以定为25级4档,级别工资是1445元/月;
3、有5年工龄的,可以定为24级3档,级别工资是1470元/月;
4、有6年工龄的,可以定为24级4档,级别工资是1544元/月;
5、有8年工龄的,可以定为24级5档,级别工资是1618元/月;
6、有10年工资的,可以定为23级5档,级别工资是1739元/月。
6、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2019年
第1条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级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1级主任科员以下或者相当层次职级范围内,按照拟任职级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3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30日内,应当根据其拟任职级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进行任职考核。 第4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2级科员、2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2十7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1级科员、专业技术员、1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2十6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1级科员、专业技术员、1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2十5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4级主任科员、4级主管、4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2十4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2级主任科员、2级主管、2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2十2级。 (2)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3)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任职定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5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2)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级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3)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6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第7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1)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2)不按招考职位类别、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3)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9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7月l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根据2008年12月颁布的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2十7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十6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末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十5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2十4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2十2级。
2、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规定称,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