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处分能不能评优秀公务员?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警告处分能不能评优秀公务员?


1、警告处分能不能评优秀公务员?


法律分析:
1、警告处分。1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严重警告处分。1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5十5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5十6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5十7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



2、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1. 公务员不予评先评优的条件



1、年度正常休假抄不影响评优袭资格。
2、优秀公务员评选条件是:(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4)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5)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6)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7)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8)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9)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有其他。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