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个是什么意思,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个是什么意思
1、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个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职务职级的划分与设置将结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作较大调整。根据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的授权性规定,公务员职级与职务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在经过4年起草砥砺、13次易稿,与近500万公务员息息相关的公务员法草案正式提请25日开始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也是我国首次专门就人事管理进行立法。 这1草案共20章103条,对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职务职级、奖励、纪律与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以及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公务员的管理机构和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等1系列内容作出了全面规定。 领导职务分十级 非领导职务分8级 受国务院委托,人事部部长张柏林25日在就公务员法草案作说明。他说,公务员暂行条例把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草案沿用了这1规定。同时,草案规定,国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非领导职务中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执法职务,并规定,国家根据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特点设置相应的职务;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和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相应的职务和衔级。 根据草案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草案还规定了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7等衔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1等秘书衔、2等秘书衔、3等秘书衔和随员衔。 现行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1。再加上只设置了15个级别,基层公务员晋级空间很小,许多人退休前十多年没有晋级机会。专家认为,草案从职务设计上,将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务发展途径,在传统行政职务外,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在基层行政执法机构设立行政执法职务等。同时在现行级别基础上,通过增加级别数量,拉大级差,扩充级别功能,建立新的职级,可以增强职务与职级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稳定队伍,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2、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个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职务职级的划分与设置将结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作较大调整。根据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的授权性规定,公务员职级与职务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在经过4年起草砥砺、13次易稿,与近500万公务员息息相关的公务员法草案正式提请25日开始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也是我国首次专门就人事管理进行立法。 这1草案共20章103条,对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职务职级、奖励、纪律与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以及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公务员的管理机构和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等1系列内容作出了全面规定。 领导职务分十级 非领导职务分8级 受国务院委托,人事部部长张柏林25日在就公务员法草案作说明。他说,公务员暂行条例把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草案沿用了这1规定。同时,草案规定,国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非领导职务中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执法职务,并规定,国家根据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特点设置相应的职务;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和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相应的职务和衔级。 根据草案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草案还规定了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7等衔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1等秘书衔、2等秘书衔、3等秘书衔和随员衔。 现行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1。再加上只设置了15个级别,基层公务员晋级空间很小,许多人退休前十多年没有晋级机会。专家认为,草案从职务设计上,将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务发展途径,在传统行政职务外,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在基层行政执法机构设立行政执法职务等。同时在现行级别基础上,通过增加级别数量,拉大级差,扩充级别功能,建立新的职级,可以增强职务与职级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稳定队伍,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3、4级高级法官或检察官有何职级规定
从公务员法起草过程中几个草案稿的有关内容,看法官、检察官等级的演变: 2002年9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试拟第5稿) “第十6条 法官、检察官分为9个职务层次: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1级大法官、1级大检察官;2级大法官、2级大检察官;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助理高级法官、助理高级检察官;主任法官、主任检察官;副主任法官、副主任检察官;主办法官、主办检察官;法官、检察官。 “审判辅助人员、检察辅助人员的职务层次另行规定。” 2002年12月起草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试拟第6稿) “第十7条 司法类执行职务分为法官职务、检察官职务与司法辅助职务。 “法官职务、检察官职务的层次及其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为: “(1)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2级; “(2)1级大法官、1级大检察官:3至5级; “(3)2级大法官、2级大检察官:5至7级; “(4)1级高级法官、1级高级检察官:6至9级; “(5)2级高级法官、2级高级检察官:7至十1级; “(6)3级高级法官、3级高级检察官:8至十3级; “(7)4级高级法官、4级高级检察官:9至十5级; “(8)1级法官、1级检察官:十至十9级; “(9)2级法官、2级检察官:十1至2十级; “(十)3级法官、3级检察官:十2至2十1级; “(十1)4级法官、4级检察官:十3至2十2级; “(十2)5级法官、5级检察官:十4至2十3级。 “司法辅助职务的层次及其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另行规定。” 2003年2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试拟第7稿) “第十7条 司法类执行职务分为法官职务、检察官职务与司法辅助职务。 “法官职务、检察官职务的层次为: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1级大法官、1级大检察官;2级大法官、2级大检察官;1级高级法官、1级高级检察官;2级高级法官、2级高级检察官;3级高级法官、3级高级检察官;4级高级法官、4级高级检察官;1级法官、1级检察官;2级法官、2级检察官;3级法官、3级检察官;4级法官、4级检察官;5级法官、5级检察官。 “司法辅助职务序列及其职务层次另行规定。” 2004年12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 “第十2条 国家根据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特点,设置相应的职务。”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4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5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7条 ……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4、3级高级法官与4级高级法官哪个职级高
从公务员法起草过程中几个草案稿的有关内容,看法官、检察官等级的演变: 2002年9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试拟第5稿) “第十6条 法官、检察官分为9个职务层次: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1级大法官、1级大检察官;2级大法官、2级大检察官;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助理高级法官、助理高级检察官;主任法官、主任检察官;副主任法官、副主任检察官;主办法官、主办检察官;法官、检察官。 “审判辅助人员、检察辅助人员的职务层次另行规定。” 2002年12月起草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试拟第6稿) “第十7条 司法类执行职务分为法官职务、检察官职务与司法辅助职务。 “法官职务、检察官职务的层次及其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为: “(1)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2级; “(2)1级大法官、1级大检察官:3至5级; “(3)2级大法官、2级大检察官:5至7级; “(4)1级高级法官、1级高级检察官:6至9级; “(5)2级高级法官、2级高级检察官:7至十1级; “(6)3级高级法官、3级高级检察官:8至十3级; “(7)4级高级法官、4级高级检察官:9至十5级; “(8)1级法官、1级检察官:十至十9级; “(9)2级法官、2级检察官:十1至2十级; “(十)3级法官、3级检察官:十2至2十1级; “(十1)4级法官、4级检察官:十3至2十2级; “(十2)5级法官、5级检察官:十4至2十3级。 “司法辅助职务的层次及其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另行规定。” 2003年2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试拟第7稿) “第十7条 司法类执行职务分为法官职务、检察官职务与司法辅助职务。 “法官职务、检察官职务的层次为: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1级大法官、1级大检察官;2级大法官、2级大检察官;1级高级法官、1级高级检察官;2级高级法官、2级高级检察官;3级高级法官、3级高级检察官;4级高级法官、4级高级检察官;1级法官、1级检察官;2级法官、2级检察官;3级法官、3级检察官;4级法官、4级检察官;5级法官、5级检察官。 “司法辅助职务序列及其职务层次另行规定。” 2004年12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 “第十2条 国家根据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特点,设置相应的职务。”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4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5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7条 ……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5、法官的职级待遇和公务员有何不同
同样级别法官比1般公务员待遇要上浮1大块,这是今年新规定。 长期以来,法官、检察官的工资制度按照其所对应的行政级别来发放。作为专业的司法人员,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程度相对来讲要比普通公务员要高,其承担的社会角色比普通公务员也要重要。从国外其他国家的情况来讲,1般来说,法官、检察官的工资水平比普通公务员高也很普遍。 目前,在第1批司法改革试点的省市中,改革速度最快的上海已经对外公布了改革后法官、检察官的工资水平,法官、检察官的工资水平将提升43%。 本轮司法改革中,最重要的核心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检察官将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终身负责。在目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这意味着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风险增大。因此虽然工资水平有较大增幅,但是责任也变大,正是所谓责酬相当。 《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点:要实行全国统1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1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1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1线办案岗位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