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法》中的非领导职务中的,副调研员工作职责是什么?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制度中非领导职务序列中的一个职务,它相当于领导职务序列中的( )。
1、《国家公务员法》中的非领导职务中的,副调研员工作职责是什么?
副调研员就是副处级别,而且是个非领导职务,主要以协助调研员为主。 副调研员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当好正调研员助手,协助正调研员全面管理调研工作。
2、负责与上级机关和区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组织好部门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做好各科室之间的协调,掌握工作进度,加强督办。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制度中非领导职务序列中的1个职务,它相当于领导职务序列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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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公务员法实行后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还能担任正科级单位负责人吗?
副调研员属于公务员的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新公务员法直接取消了非领导职务这个设置,改设职级。原来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会相应转为相应的职级。具体的转换方案目前还没出台,预计在新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前会公布。
4、93年公务员暂行条例实行前有没有调研员职务?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前,为了适应干部队伍年轻化要求,部分不到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退居2线,统称为“调研员”,不过这些调研员都根据退居2线时的级别,前面分别冠以县(处)级、副县级(副处级)、科级等级别以示区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任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称调研员,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称副调研员。去年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实施后,调研员从高至低又划分为1至4个级别。
5、公务员中调研员,但是主持工作可以发领导职务的工资么?有什么依据?
第十4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5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6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7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8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9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1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第2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