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按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事故伤害.,问问公务员离职退养是什么条件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按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事故伤害.
没有文件。可以问问民政部门有什么相关待遇。
2、问问公务员离职退养是什么条件
1工作年满20年的,距离退休年令5年以内的 2确实有病,不能胜任工作的 但要包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正常开工资。
3、公务员在上班时间手臂摔伤。鉴定为公伤应有什么待遇
《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鉴定为公伤,公务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全额由所在单位给予报销。
4、公务员在上班时间手臂摔伤。鉴定为公伤应有什么待遇
《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鉴定为公伤,公务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全额由所在单位给予报销。
5、公务员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你朋友虽然是在工作时间突发脑部大出血住院抢救,但均不符合以上规定,因此,很难认定为工作。 单位可以适当给予补偿,具体可参照工伤标准。
6、现役军官患精神分裂症,有谁知道病退工资待遇的文件,以及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如何发放的规定参考一下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第五条规定: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第十八条 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一级至级六级残疾退休军人由安置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