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务员任用的几种方式及辞退机制
1、简述公务员任用的几种方式及辞退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 第3十8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3十9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4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第9十5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9十6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