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制度有什么?2020年公务员政审新规

公务员考试制度有什么?



1、公务员考试制度有什么?

1、公务员录用凡进必考制度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我国对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实行“凡进必考”制度,想成为公务员必须参加公开进行的公务员考试。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的公开招录考试就是我们平时口头说的公务员考试。而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都是非领导职务层次的公务员。这也就是说,通过公务员考试考上公务员后,属于非领导职务层次,而不是领导。想要今后成为领导,则有选拔任命、遴选竞聘等渠道。

2、公务员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要是面向体制外 这项考试是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的,任何符合条件的人均可报名考试。也就是说,这项考试主要是面向体制外(还不是公务员)的人进行的招考。在职公务员想参加这项考试有很多政策限制,具体看每1年的招考公告等政策就可知道。 根据国考最新政策,国家公务员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以后在职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想要进入中央机关工作,需要通过选调遴选的方式。 如今,有1些省份对于自己本省的公务员考试(省考),也跟随国考的脚步,实行了这1政策。没有实行这1政策的省份,有的则加强了限制,要求在职公务员必须服务满1定年限,方可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但目前并不是所有省份都限制了在职公务员报考,有的省份仍然允许。 不过,今后预计会有更多的省(市)向国考看齐,禁止在职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参加公务员考试。具体哪些省份禁止、哪些省份不禁止、哪些省份加强了限制条件,请查阅不同省份的最新考试公告和报考指南文件。

3、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分类 公务员考试按照组织、实施考试的主体的不同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地方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两种。 (1)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是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由人事部组织(属于职位考试)。 (2)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由各省、市人事厅(局)组织(有的地方属于职位考试,有的地方属于资格考试)。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已趋于完善,客观公正的考试制度有利于保障公平,同时也是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的阶段性考察和评价,提高考生的素质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2020年公务员政审新规



2、2020年公务员政审新规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1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1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9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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