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训的全程协议班不过全退有没猫腻?公务员可以投资公司当股东吗
1、公务员培训的全程协议班不过全退有没猫腻?
这个要看培训机构的大小和规模了哈,大的培训机构1般是没问题的,不至回于为了咱们这点钱跑路哈,小答的或者没有听过甚至连办公室都没有的培训机构还是要小心哈。 1般这就是先把钱给培训机构,他们可能用这个钱去投资,减轻资金的风险。1般都会按照协议来进行了,所以这种班次还是选择相对口碑比较好的培训机构。
2、公务员可以投资公司当股东吗
1、正面回答 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的,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2、分析详情 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但是并未禁止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且结合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合同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来看,禁止公务员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属于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而是属于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能登记为公司股东,因如果工商登记行政管理部门将公务员登记为公司股东,有悖于相关规定,同时也与市场准入不符。
3、公务员是企业股东怎么办? 在不知情下,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显然是对方违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以取得公司登记,可以要求对方主动改正,如对方不予理会,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并申请撤销公司登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3、公务员能否投资
不能,再有协议,也是违反了国家规定,估计也没什么事,这事情很多 还有,你可以穷,但你的家人可以很富有。
4、公务员可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吗?公务员法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现在政府投项目,1般都是和基金管理人合作,共同成立政府引导基金。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交易是有费用或成本的。所谓交易费用,“就是经济系统运作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或费用”。其往往伴随的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使得投资者需要支付搜寻、评估、核实与监督等成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1种集合投资方式,能够将交易成本在众多投资者之间分担,并且能够使投资者分享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相对于直接投资,投资者利用私募股权投资方式能够获得交易成本分担机制带来的收益,提高投资效率,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存在的根本原因。扩展资料高级经理人1般作为普通合伙人,1旦签订投资项目协议,就会以股东身份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控制并扶持投资企业的发展。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股东与普通公司的股东相比,能更准确地知道企业的优势和潜在的问题,向企业提供1系列管理支持和顾问服务,最大限度地使企业增值并分享收益。这样,私募股权投资的制度安排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委托1代理问题,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得以快速发展的又1原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股权。
5、投资的P2P理财暴雷已经立案了,现在公务员资产需要申报,还用报这部分的么?
P2P诈骗报案需要准备哪些材
1、充值提现记录 主要就是投资者在P2P平台上的充值操作和提现的记录,1般来说正规的平台都会有这些数据的,可以随时进行查询,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定期的进行账单查询,并且截图或打印出来进行保存。
2、银行流水 不管是不是专业版的网银充值还是快捷支付,银行都会存在流水记录,投资者可以把这个记录打印成流水单保存好,并且和平台的充值提现记录匹配好。
3、投资记录 这个投资记录也就是投资者在P2P平台上持有的产品列表,同样也是需要定期进行查询并保存,需要注意的是最好可以完整的截图,能够体现出产品的名称、产品编号、投资额度、期限等方面。
4、借款合同 投资者如果在P2P平台购买的理财产品满额放款后,1般都会生成1份电子合同,投资者只需要点开自己的投资记录就可以进行下载,而这份合同其实就是你和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所以最好保存下来。
5、网站服务合同 投资P2P平台的时候,网站上都会弹出1份协议,让投资者勾选后同意,通常1般人都不会仔细看的,但这份协议其实可以保存下来,作为投资该平台的用户身份证明。
6、固定收益类产品服务协议 其实现在也有很多的平台会做标的的包装,会将散标包装成标准化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如果投资者购买了该产品的话,则需要勾选同意委托平台理财服务的协议,而这份协议也能够下载并且进行保存。
6、公务员已经协议转让股份,并经过律师事务所确认,组织部认可其不再持有股份吗
如果经过律师事务所确认,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话,组织部能认可其不在持有股份。 以下是公务员法相关章节:
1、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的,应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公务员法》53条、42条,《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失效)》31条、49条)
2、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法》102条,《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失效)》73条)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务员法》106条)
4、2001.4.3之前规定领导干部不得买卖股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购买、收受“原始股”;《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2001.4.3)规定,允许党政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2001.4.3) 《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1993.10.5)规定,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1997]9号97.9.3)再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