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被评为省部级先进工作者,享受什么待遇?公务员考核优秀有什么奖励

国家公务员被评为省部级先进工作者,享受什么待遇?



1、国家公务员被评为省部级先进工作者,享受什么待遇?

待遇: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 多次获得不同层次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离退休后的荣誉津贴按其获得最高层次荣誉称号的标准执行。 只取得技术等级证书,单位未予聘用和兑现工资的,不作为套改依据;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从聘用或兑现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的当年起计算。经组织批准调动或调整岗位的技术工人,在同1技术等级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调整机关工人基本工资结构: 技术工人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

公务员考核优秀有什么奖励



2、公务员考核优秀有什么奖励

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3等功; 《公务员奖励规定》 第十条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应当定期给予奖励。其中,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予以嘉奖;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3等功。授予称号,1般每3至5年开展1次。 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奖励种类和数量根据相关工作重要程度和成效、参与工作人员贡献和数量等因素确定。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公务员奖励规定》 第十9条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暂停实施奖励。具有下列情形之1的,应当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

优秀公务员有什么奖励?



3、优秀公务员有什么奖励?

优秀公务员有以下奖励: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第6条,规定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3等功、记2等功、记1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1、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

2、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3等功。

3、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2等功。

4、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1等功。

5、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扩展资料: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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