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共行政法对人民的责任有哪些?
浙江公共行政法中明确规定人民在履行公共行政职务时,应尽力履行以下责任:
- 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行政法规,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 遵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 认真履行公共行政职务的职责,尽力实现人民的利益。
- 积极参加公共行政决策,为人民的利益做出贡献。
- 遵守人民的道德规范,维护社会和谐。
除了上述责任外,浙江公共行政法还明确规定人民在履行公共行政职务时,应尽力履行以下责任:
- 勤勉履职,认真履行职务职责。
- 勤勉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 勤勉服务,尽力满足人民的需求。
- 勤勉监督,维护公共行政的公平性。
请问,浙江公共行政法对人民的责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