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医保补贴政策,无锡公务员医保政策

公务员医保补贴政策



1、公务员医保补贴政策

现在的公务员医保政策与企业职工医保还是有差别的(尽管已在2012年实行了公务员医保改革,但是新政策保证了原公费医疗水平不降低,反而更方便(扩大到所有医院)、更及时(报销分两步走,资金来源渠道增加了,减轻了原来只有1个报销渠道的压力)。 如北方某地公务员,门诊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项目内,用自己的医保账户支付,账户不足部分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在职公务员可报80%,退休公务员可报90%—95%(而且不分是社区医院、3甲医院的级别);在2012年公务员医保改革后,虽然公务员们看病的形式已与企业员工1样,看门诊在个人医保账户内支付,但公务员还有1项最实惠的待遇——“补充医保”。即个人负担部分再通过“补充医保”来报销。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保证公务员无须担心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 而企业退休人员,则1律按照医院的级别,按55%—75%的不同比例报销,不仅报销额是5000元封顶外,再也没有另外的报销渠道了。所以治病所花的、不能报销的自负医疗费完全得自己从牙缝里省出来。只有患了符合医保规定的大病病种,才可以突破5000元的限额。所有这些也是指在医保范围内的在医疗费。 总之,中国现行的医保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1.按照参保对象的身份确定。身份不同可报销医疗费用也不同。 2.各省医保范围标准不同。由于各省列入医保范围的项目、药品不同,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也不同。 3.中国现行医保政策充分体现了个人身份、经济发达程度所造成的较大差异。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无锡公务员医保政策

第1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7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2条 公务员医疗补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医疗补助办法要与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第3条 医疗补助范围。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经国家人事部或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或省委、市委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上述单位其他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可以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 第4条 医疗补助经费的筹集。医疗补助经费的筹资标准参照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当期实际医疗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工资收入水平,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逐年核定,每年第4季度确定下1年的筹资标准。2003年的筹资标准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5%。 医疗补助经费按上年确定的筹资标准筹集,并列入各级财政当年预算。医疗补助经费由用人单位与基本医疗保险费1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地税部门征收。 第5条 医疗补助经费的支付范围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门诊、住院)个人自付超过1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享受照顾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照顾人员的范围按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第6条 医疗补助标准 (1)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助。门诊医疗费用首先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的医疗费用,在职和退休人员(含医疗照顾人员)分别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70%和85%,最高补助限额分别为3000元和4000元。 (2)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住院(含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和肾功能衰竭血透、腹透以及肾移植抗排斥的门诊治疗,下同)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职和退休人员(含医疗照顾人员)分别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80%和90%。 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职和退休人员(含医疗照顾人员)分别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90%和95%。 (3)医疗照顾人员在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方面参照离休人员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范围和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 第8条 公务员医疗补助要专款专用,实行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第9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考核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补助经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监督补助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审计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补助经费的审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 第十条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结算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住院医疗费用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 第十1条 按国家规定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参照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原享受公费医疗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所需医疗补助资金,仍按原渠道筹措,需要财政补助的由同级财政在核定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时给予安排。 驻锡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省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原则上执行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补助办法,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第十2条 江阴、宜兴市可根据本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3条 本暂行办法自2003年1月1日实施。



3、天津市公务员医保报销政策

1、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2、参保居民在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支付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市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3、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额。1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1为15万元。



4、西安市公务员 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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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济南市公务员医保报销政策

法律主观: 医疗保险在办理之后,1般都是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医疗保险报销的,只是说每1个地方报销的规定会不1样,那么济南地区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1、济南医保报销政策怎么规定的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是1样的,进入统筹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和门规医疗费,1.起付标准—100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2.10000元—9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负担12%;3.大病医保报销90000元-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济南医保报销办理条件1.持卡住院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直接办理报销手续。2.无卡住院参保人无卡期间须住院治疗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入院证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开具无卡证明后才能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暂不结算,待有卡后再持卡到所住医院办理费用结算手续。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济南地区如果需要申请医疗保险报销,那么在报销的时候会涉及到比例的问题,1般情况下医保统筹的基金是支付85%的比例的,个人需要承担15%,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2十9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公务员医保

大部分地区的公务员医保和企业医保都差不多 每个月个人都要交纳1部分医疗保险费 年龄不1样缴纳的费用也不1样 有1张医疗保险卡 看门诊和药店买药可以刷卡 住院的话执行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各地有1些区别 还要看你就诊的医院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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