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怎么划分的,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怎么划分的

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怎么划分的


1、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怎么划分的


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按照学历层次分为专科专业、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3大类。公务员在招考时适用的专业分类不统1,部分省份探索性地给出1些本省的公务员考试的专业分类目录,而其他省份有的说明是参考教育部的标准,有的直接不提专业这回事,没有统1的标准,建议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不同学历层次所设置的专业有1定的区别,专科的专业设置更趋向于具体的操作工作,专业划分非常细致,而本科和研究生的专业设置趋向于理论研究,到了研究生阶段则细化研究发现。比如会计专业,专科阶段是会计专业、本科阶段是会计学专业,研究生阶段会计学,包括财务分析与公司理财,资本运营及税务筹划,会计理论与实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等分方向。建议报考招录岗位数量较多、进面分数较低的专业,对于本科毕业生来说,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计算机类、经济与贸易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的专业在岗位选择范围方面比较占优势。



2、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怎么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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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1般参照的是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但有些部门是有自己独立的专业类别体系标准的,所以要结合公告和职位来看。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出来之后,有1栏是对应的专业限制,符合条件即可报考,表格空白表示无专业限制。若当年职位表未出,可以看1下前1年考试的职位表,不会完全相同,但可作参考。
2、公务员考试对于专业要求每个部门要求程度不1致,有的仅仅要求专业大类,所以只要是同1个专业大类的专业就可以报考。有的单位审核比较苛刻,专业差1个字都不给审核通过。不过这几年各地在公务员考试中,基本会设置1-3个类似专业或者专业大类,真正设置1个专业的比较少。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怎么划分的。



3、报考公务员财务管理属于什么专业类别?



1、财务管理专业和会计学是相近或相似专业,都属于财务会计类,但严格说,不能说财务管理属于会计学范畴。
2、具体学科标准可以参考本省公务员学科目录,每个省的标准是不1样的。
3、如果有疑问,也可以电话咨询招录部门,咨询其详细情况。会计学专业属工商管理学科,是1个应用性较强的专业。该专业设有企业会计、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等3个专业方向。专业以企业会计为主,兼顾计算机与财务管理。在教学方法上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倡启发式与案例教学,多方位培养学生处理会计业务与管理财务的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会计学专业是以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为基础的基本理论应用学科,以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为基础,主要学习财务会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资本运营、资产重组、企业兼并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国际会计核算的惯例。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侧重于实务操作,通过会计手工模拟室和会计电算化实验室的基本训练能,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同时注重强化学生财务管理、审计、经济法、税法方面知识的学习,为学生以后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扩展资料:初试: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公共课国家5统1出题,专业课报考学校出题。复试:笔试、口语、面试。财务管理,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就非常不错。财务管理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有两类,1类是直接招收财务管理专业的,1类是报考会计学专业下设的财务管理方向。还有,就是报考会计专业硕士。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1般含思想政治,英语
1、数学
3、管理学综合,会计专硕,则只考英语和管理能力联考两门。会计或财务管理招生高校很多,比较强的,如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财政部科研所、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等,1些地方财经院校也可以,可根据个人实力选择学校。



4、划分公务员职位类别的标准


职位类别的划分,是根据1定的标准将所有公务员职位划分为若干类别。划分职位类别,是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本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1)职位类别划分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机关工作需要各类专业知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有不少为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在其工作领域从事研究、政策制定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造诣,但这些人员的工作仍然属于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因此,不作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具有3个显著特点:1是职位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特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只对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不直接参与公共管理,不具备行政决策权和行政执法权。2是低替代性。决定专业技术类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主要因素是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高低。因此,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之间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的人员流动。3是技术权威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供的技术结论不受行政领导干预,不因行政领导意志的改变而受影响。但这种权威性仅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仅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最终的行政决策权仍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


根据上述特点,专业技术职位首先体现为某些行业特有专业的技术岗位,如公安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其次,体现为1些社会通用性专业的技术岗位,如工程技术、化验技术等。


面对政府管理与服务内容日趋专业化,各级行政领导越来越需要依赖各类专家、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支撑,以更好地承担法定的领导责任。因此,设立专业技术类职位,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执行的准确性;同时,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提供职业发展阶梯,吸引和稳定机关不可缺少的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他们立足本职岗位,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


设置行政执法类对于完善和加强对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第1,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是建立1线公务员执法队伍的长效约束机制的需要。1线公务员执法队伍,是政府形象的“窗口”,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直接履行者,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具有直接的影响和重大意义。第2,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有利于促进建立1线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标准,规范录用进口,克服实际中的“近亲繁殖”。过去许多部门没有对行政执法岗位制定专门的任职资格条件,使培训失去针对性,执法的专业水准不高;同时,由于1线公务员执法队伍的职务层次低,而执法权限又比较大,造成权责失衡,产生1些行政违法的现象。第3,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可以更好地激励1线执法公务员。过去由于1线公务员所处的机构规格低,人数较多,职数少,晋


升台阶较少,其职业发展空间不大。据统计,科员、办事员占全部1线行政执法公务员的70%,绝大多数人在30-40年的职业生涯中只有办事员与科员两个晋升台阶,严重挫伤了1线执法公务员的积极性。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对解决基层执法部门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职务晋升困难的问题,激励1线执法公务员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加强1线执法公务员的管理和约束,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4.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人了公务员的范围。在本法的立法过程中,曾有1种意见主张在职位分类中设置司法类公务员,将法官、检察官纳入这1类别,但法律并未明确。其主要考虑是,本法第3条第2款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1规定就是考虑到法官、检察官与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而且我国已经制定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因此,在本法有关职位分类制度中,未将法官、检察官与其他公务员合并在1起进行分类。在这里,对法官、检察官不作职位分类上的调整,实际上正是贯彻和体现了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5、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近年来的公务员考试热度非常的高,很多人都想来试1试,但是又有非常多的问题,比如公务员考试难不难,自己可以报考什么岗位等等,专业分类是个令所有报考者头疼的问题。公务员在招考时适用的专业分类不统1,部分省份探索性地给出1些本省的公务员考试的专业分类目录,而其他帆好备省份有的说明是参考教育部的标准,有的直接不提专业这回事。但是,也可以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袜衡录,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类,按照专业可细分为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等703类。


在报考不同的岗位的时候,是会有专业限制的,简单看1下职位表,就可以大概了解了自己能够报考的范围,每年公务员考试前都会发布职位表,在上网都可以查到。态毁我相信选择1个合适的岗位,通过自己的努力,公务员考试是可以战胜的!希望我的回答能有所帮助。



6、划分公务员职位类别的标准


职位类别的划分,是根据1定的标准将所有公务员职位划分为若干类别。划分职位类别,是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本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1)职位类别划分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机关工作需要各类专业知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有不少为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在其工作领域从事研究、政策制定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造诣,但这些人员的工作仍然属于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因此,不作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具有3个显著特点:1是职位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特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只对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不直接参与公共管理,不具备行政决策权和行政执法权。2是低替代性。决定专业技术类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主要因素是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高低。因此,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之间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的人员流动。3是技术权威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供的技术结论不受行政领导干预,不因行政领导意志的改变而受影响。但这种权威性仅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仅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最终的行政决策权仍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根据上述特点,专业技术职位首先体现为某些行业特有专业的技术岗位,如公安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其次,体现为1些社会通用性专业的技术岗位,如工程技术、化验技术等。面对政府管理与服务内容日趋专业化,各级行政领导越来越需要依赖各类专家、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支撑,以更好地承担法定的领导责任。因此,设立专业技术类职位,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执行的准确性;同时,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提供职业发展阶梯,吸引和稳定机关不可缺少的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他们立足本职岗位,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设置行政执法类对于完善和加强对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第1,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是建立1线公务员执法队伍的长效约束机制的需要。1线公务员执法队伍,是政府形象的“窗口”,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直接履行者,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具有直接的影响和重大意义。第2,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有利于促进建立1线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标准,规范录用进口,克服实际中的“近亲繁殖”。过去许多部门没有对行政执法岗位制定专门的任职资格条件,使培训失去针对性,执法的专业水准不高;同时,由于1线公务员执法队伍的职务层次低,而执法权限又比较大,造成权责失衡,产生1些行政违法的现象。第3,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可以更好地激励1线执法公务员。过去由于1线公务员所处的机构规格低,人数较多,职数少,晋升台阶较少,其职业发展空间不大。据统计,科员、办事员占全部1线行政执法公务员的70%,绝大多数人在30-40年的职业生涯中只有办事员与科员两个晋升台阶,严重挫伤了1线执法公务员的积极性。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对解决基层执法部门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职务晋升困难的问题,激励1线执法公务员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加强1线执法公务员的管理和约束,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4.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位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人了公务员的范围。在本法的立法过程中,曾有1种意见主张在职位分类中设置司法类公务员,将法官、检察官纳入这1类别,但法律并未明确。其主要考虑是,本法第3条第2款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1规定就是考虑到法官、检察官与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而且我国已经制定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因此,在本法有关职位分类制度中,未将法官、检察官与其他公务员合并在1起进行分类。在这里,对法官、检察官不作职位分类上的调整,实际上正是贯彻和体现了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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