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月的工资是怎么发放的?辛辛苦苦又一年,年终奖个税怎么扣最划算
1、13个月的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现已经失效)第6十5条第2款:“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给奖金。”第7十条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效)第7十4条第4款:“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第7十8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1)年底双薪与第13个月工资 “第13个月工资”,也称“年终加薪”,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1个月工资。这是伴随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而产生的1种薪酬名目。也叫“年底双薪”。 有的企业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农历年底,公司将发给员工1个月的工资额作为奖金,奖金按比例计算,发给当年加入公司并于12月31日前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出勤率不良、表现不好或者有违纪行为的员工不能获得此奖金。 (2)年终奖与第13个月工资 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有的还包括了旅游奖励、物质奖励等,是1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也是可给可不给的1个项目。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1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 年终奖常见的3种发放形式 第
1、有保证的奖金 如外企普遍采用的13薪或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1年来“苦劳”的感谢。发放规则是全员1致的,是公开的,具体数额就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关了。 第
2、浮动的奖金 如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目标奖(即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1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 第
3、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 如果年终奖的发放采取了上上述第1种形式(有保证的奖金),那么员工的年终奖是可以拿到第13个月工资,即通常说的“13薪”。 因此,由上述可知,无论是年终奖还是年底双薪,如果可以拿到第13个月工资,也并不是指可以拿13个月工资,而是指在奖项发放的时候可以多拿到1个月的工资。 关于十3个月工资发放有关规定
1、第十3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201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在人社局批准审查后才能发放。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处分立案审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员不发放。
3、2013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不发放。6月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必须发放。
4、全年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3个月人员的不发放。
5、2013年新招聘人员折半发放。
6、人才交流中心重新上岗人员折半发放。
7、离岗休息人员必须发放。
8、2014年第十3个月工资将放入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十3个月工资计税规定 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双薪”即第十3个月工资,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1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35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35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某职工2006年元月份取得当月工资及奖金2000元,又取得第十3个月工资1000元。那么,在不考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可扣除项目的前提下,该职工当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元月份工资奖金应缴纳税款为(2000-1600)×5%=20元第十3个月工资应该纳税款为1000×10%-25(速算扣除数)=75元两项合计,该职工元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5元。
2、辛辛苦苦又1年,年终奖个税怎么扣最划算
不同形式的年终奖如何扣税1. “多处”年终奖如何扣税我们先来看看在不同的地方都拿到了年终奖的情况。比如说赵1在2017年1月拿到了5000的工资和年终奖24000元,另外还有兼职单位的年终奖6000元,这两笔收入可以合并申报个税吗?显然根据税法规定是不可以的,只能选择其中1家企业的年终奖作为全年1次性奖金来计算,另1家公司的则必须并入工资缴纳工资个税,因此不考虑5险1金影响,赵1的年终奖计算方式如下: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5000+6000-3500)*20%-555=945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应缴纳个税=24000*10%-105=2295元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企业工资5000元,(5000-3500)*3%-0=45元兼职单位6000元如果以年终奖计个税,6000*3%=180元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赵1就必须补缴个税=945+2295-45-180=3015元在职企业要确保这个员工在自己公司所缴纳的这部分个人所得税不能遗漏,如果是兼职公司,发放的这部分奖金必须按照个人薪金缴纳个税,多处年终奖在考虑年终奖如何避税时要把握好主次关系。2 .“多项”年终奖如何扣税1个企业的员工在企业工作过程中可能拿到了很多项年终奖的情况,比如钱22016年12月收到了6000元工资以及1次性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外,由于钱2业绩突出还获得了2500元的优秀员工奖励,那么这个额外的奖金可以并到年终奖1起缴纳个税吗?不可以。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2500-3500)*20%-555=445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应缴纳个税=24000*10%-105=2295元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445+2295=2740元在考虑多项奖金计入年终奖如何避税的问题时,如果可以说明这些奖项都属于年终奖范畴就可以合并计算,比如说通过各种计算,根据出勤、业绩等各方面考核来核定年终奖的话,业绩突出奖励就可以理所当然的计入年终奖核算了。3 .“离职”年终奖如何扣税当企业的员工已经离开了企业,但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的1些体制问题,可能还会有1部分年末或者下个季度才能核算业绩奖或者说在职期间享受到的年终奖,这部分的年终奖我们应该怎么去扣缴个人所得税呢?这种情况考虑年终奖如何避税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职时间,如果是2016年8月离职,而公司是次年2月发放,则不可以算作年终奖,因为全年1次性奖金不仅是针对人,而且是针对这个人的岗位,在每1个纳税年度之内只允许使用1次,虽然发放的奖金是2016年,但是员工取得的年份是在2017年,因此应该算作工资薪金计税,毕竟离职员工到新公司后不可能不拿年终奖。年终奖发放需要注意避开雷区年终奖避税是企业和员工都十分关注的问题。怎样进行年终奖避税可以到手钱多1点扣缴税少1点?特别是新的个税法施行后,出现了差之毫厘失之千元的年终奖雷区,临界点前后相差1元到手的钱可能会拉开千元的差距,多发1块钱多交1千块税的现状让员工内心慌慌企业小心翼翼。具体需要避开的临界点我们可以看看累进税率表:从图表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4500元适用的还是10%的税率,4501只多了1块钱,税率就翻了1番20%。我们在处理年终奖避税的问题时需要注意,要尽量避免1年多次发放。很多企业都知道全年1次性奖金的计税每年每个纳税人只能用1次的规定,但是在理解上却有很大误读,误以为无论什么时候发放年终奖,发放几次,年末的时候都可以合并为全年1次性奖金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其实不然,如果你1年分好几次发,每次发1部分,除了第1次其他都是要算在工资里的!年末税务部门较为关注的风险我们年末进行年终奖避税筹划的时候,对于职工用工安排、福利费安排和借款事项也需格外注意。1.税务稽查人员到公司甚至不用进财务室查账,只要到其他相关部门跑1圈就能了解到企业的情况。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1下临时工,核实1下职工的人数,再和我们财务部门在申报个税额的时候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数量上的1个比较,1旦数量上或者相关信息产生较大的误差,这就需要企业进行解释,如果不能解释清楚,就存在偷逃税款的嫌疑。比方说我们有的为了企业避税,将发放给1个人的工资分开打给两个名字来进行罗列,扩大了税基降低了税负。2.无票所列支的实习人员等等到底是临时工还是企业的员工,需要好好注意身份区分,不能因为工资低就试图蒙混过关。倘若是作为临时工,则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聘用的劳务,要根据劳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公司职工那就要正常缴纳个税了。另外就是涉及给员工提供福利的部门的费用了,这些人讲道理确实是给其他员工提高福利服务的,但直接处理成福利费1分钱个税也不交还是有点危险啊。3.员工固定的1些福利,比如说车话房补啊,还有员工体检、员工旅游、节日福利等等,这些普惠福利按道理来讲是要缴纳个税的,但是也并非完全如此。只要这些福利没有超过当地发给公务员的福利标准,就不需要纳税了,当然公司必须有相关制度。4.年末,也就是12月31日这个时间节点,需要特别注意涉及借款的结算,不管是员工还是老板,之前的借款如果年底前没有结清,既没有归还也没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对于员工来说是视同工资薪金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老板来说是需要作为股息或者利润分红缴纳所得税的。
3、关于公务员13个月工资的问题。 ??
1般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构成,13个月工资各地差异很大,有的地方年终发第13个月1个月基本工资,有的发全额工资,有的发好几个月的工资。 你说的1下发13个月作为年终奖是绝对不可能的。13个月工资顾名思义是第十3个月,或者全年发13个月。
4、请问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计税工资是怎么算的?
工资实得数,包括加班费和奖金减去3险1金,再减去你的各项扣款比如说迟到扣款,这样得到的实际数字作为你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所得税。
5、公务员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不能选
公务员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不可以选。 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里的工资薪金申报表是没有奖金的计税方式选择的,奖金可以选择和工资薪金加总合计数1起填写在工资薪金申报表里申报。 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就1种税法规定的没有选择项不能选择。
6、1个公司,可以享受年终奖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需要工资与年终奖在1个单位才可以的。年终奖的准确叫法是“全年1次性奖金”,年终奖个税计税方法是1种比较优惠的算法,是全年仅有的1次可以除以12计算合适税率的税收优惠。税务总局的官方回复为:在2018年第4季度取得的全年1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1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1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1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1次。也就是说,员工拿1次性年终奖享受了个税优惠后,如半年奖、季度奖、先进奖等,就不能再享受优惠政策了,而是1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工资、津贴、补贴的税收优惠政策
1、按照国家统1规定发给的补助、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2、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国税发[1994]089号): (1)独生子女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从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费是指国家民政部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