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别的公务员可以购买什么样的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处级及以下干部在履行职责期间应配备公务用车。而省级以上的行政区域、军队后勤部(分)队以及中央党政军群所属事业单位应当自行安排购置或租赁公务用车;其中省会城市的人民政府也属于省级单位范畴内哦!所以呢,这个级别上的公务员是可以购买一些小型轿车啦
根据规定,地市级别及以上的公务员可申请配备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越野车。
根据规定,地市级别以下的公务人员可享受政府采购专用车:省级以上、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同时,在职期间连续三年及以上担任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职务的人员也可获得此类购车优惠政策。
在职期间,您可以在规定范围内申请购置公务用车。具体的车型和数量由省级以上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确定并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规定,地市级别以下的公务人员可申请配备: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其中,小型客车是指座位数不超过七座且发动机排量小于1500毫升的小轿车;中型客车指座椅数在7-9人之间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大众车型或商务车等;而大型客车则指的是载客量超过24人的大公共汽车或者旅游大巴式巴士以及其他用于公路客运服务的企业经营性运输工具等等。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副职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参照执行本规定的地方的国家行政机构(以下简称公务人员),其本人或家庭成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担任公职人员满10年;二、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并已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不少于25年。那么他们就可以申请购买公务用车了!
根据国家规定,地市级别以下的公务员可享受配备公务用车。包括:
1、正处级及以下;
2、科长及以上职务人员(含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员等。
在职期间,地方级和县级的干部可申请使用公务用车。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省部级以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央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等特殊人员则不受此限制 Answer 1985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权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对公务员职位设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一级为国家级;二级为副省级城市及直辖市;三级为地级及其以下的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及其他与之相当的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组织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职责岗位时适用本规范的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地市级别以下的公务员有购车补贴政策:
1、县(市)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局;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3、地方税务机关以及国税总局下属各级稽查特派员办事处等特殊岗位人员。
4、其他省级及以上政府序列中列为重点保障的人才名单内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