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取标准,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录取标准



1、公务员录取标准

标准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录用规定



2、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保障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2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3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 第4条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予照顾。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退役军人应予照顾。 第2章 录用管理机构第5条 国务院人事。

体检公务员录用标准



3、体检公务员录用标准

体检公务员录用标准可概况为:

1、无传染性疾病;

2、无视力与听力障碍;

3、无器质性心脏病;

4、血压范围正常;

5、无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6、无血液系统疾病;

7、无精神疾病;

8、无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

9、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1般在体检之前,可以根据公布出来的信息,了解什么情况下属于不合格。 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

1、对于检查出传染性疾病的人,比如淋病、尖锐湿疣等等,则无法通过公务员体检。

2、双眼的视力在经过了矫正之后低于4.8,或者是存在很明显的,视功能损害病。

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是什么?



4、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是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例如,人民警察职位要求报考人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5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纹身,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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