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务员入职满5年买房有一次性补贴吗,天津公务员买房有人才补贴吗
1、天津市公务员入职满5年买房有1次性补贴吗
天津市公务员入职满5年买房有1次性补贴吗 天津市公务员入职满5年买房有1次性补贴吗? 不存在1次性补贴的情况,满5年的公务员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以更低的利率贷款购买住房。
2、天津公务员买房有人才补贴吗
天津公务员买房没有有人才补贴的说蚂蠢带法。 天津公务员买房优惠政策:(1)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的:(2)在职职工连续足额缴纳3年及以上,且具有合档带法有效的身份证明;(3)在职期间缴纳养老、养老和生活费后,其收入达到当地省级市级市级市政府规定的标准;(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不得向市建委交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在购房时,公务员还需要在该市连闷芦续纳税满1年以上。(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能按规定比例交纳土地等费用,并且公务员工作的居住证可以有效地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3、天津市公务员有人才引进补贴吗
您好,天津市公务员有人才引进补贴的。根据《天津市人才引进补贴实施办法》,天津市人才引进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补贴对象主要是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补贴标准分为3类: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高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技术支持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此外,天津市还提供其他补贴,如安家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
4、天津公务员住房补贴多少钱1个月?
天津公务员住房补贴多少钱1个月?1个月可以补贴450元,因为这是按照天津公务员住房补贴的官方要求以及根据政府的要求,所以说每个月都可以补贴450元。
5、谁有天津公务员规范津贴的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天津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青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1、改革的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1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2)坚持职务和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适当挂钩。 (3)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4)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2、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对于2006年6月30日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列入实施范围。
3、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公务员基本工资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贤、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4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1)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1个职务对应1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见附表1)。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如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职务工资可执行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此办法不作为确定职务的依据。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1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1个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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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工作年限从工作人员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1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1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1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1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1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1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1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1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1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5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1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1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1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1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1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1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1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1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5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1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1个工资档次。下1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工资制度改革后,公务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年度,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1级别1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1级别1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1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1级别1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1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及时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2.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2十7级1档;高中,中专毕业生2十7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2十6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2十5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十5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十4极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十2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4、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3项调整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两项.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3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2个技术职务设置,分别设若干工资档次。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水平高低确定,1个技术等级(职务)对应1个工资标准(见附表5)。 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项调整为岗位工资1项(见附表5)。 1.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伎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见附表6)。 现任技术等级(职务),是指技术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考评规定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是指技术工人从考评(聘任)技术等级(职务) 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1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1技术等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1技术等级(职务)套改时,现任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与原任低1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低1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 2.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见附表6)。套改年限的计算方法与技术工人相同。 (2)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1.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机关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1般每两年可在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内晋升1个工资档次。从2006年7月1日起,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1档岗位工资。下1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如增资额超过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1次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增加工资的,考核年限也按上述规定办理。 2.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执行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3)其他。 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后,根据同等条件技术工人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工资。 (4)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1.技术工人学徒期工资标准为:学徒期为3年的,第1年570元,第2年590元,第3年610元;学徒期为2年的,第1年570元,第2年590元。学徒期满后直接定级,执行初级工岗位工资1档500元,技术等级工资125元。 2.普通工人熟练期工资标准为590元。熟练期满后直接定级,执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标准1档610元。 3.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及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做工人工作的,均实行1年试用期,桉其工作岗位分别执行熟练期或学徒期最后1年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技术工人岗位的,执行初级工岗位工资3档552元,技术等级工资125元;在普通工人岗位的,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3档658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在技术工人岗位的,执行初级工岗位工资2档526元,技术等级工资125元;在普通工人岗位的,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2档634元。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分别执行技术工人或普通工人的定级工资标准。
5、实行年终1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1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1次性奖金。
6、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适时出台。 (2)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国家规定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1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由国家另行制定。根据国家统1部署,我市具体组织实施。在此之前,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建立岗位津贴项目或调整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现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1律取消。【点击此图表进入相册,再点击“查看原图”字样,可以看清楚大图!】
7、相关政策 (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的公务员,在国家出台其工资办法前,暂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2)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任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如现任职务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3)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机构和市局管理的2级局,其局长、副局长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套改级别的基础上高定1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工作部门内设的副局级机构不得比照执行。 (4)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级别工资档次可在套改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具体办法是:在套改后级别工资档次的基础上,原高定过1个职务工资档次的,高定1个级别工资档次;高定过两档及以上的,高定两个级别工资档次。 (5)公务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其基本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 (6)工资关系未转入现所在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将工资关系转入后,再参加工资改革。 (7)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基础上低定1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工资基础上低定1个级别工资档次;受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机关工人,在套改的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3个工资档次,岗位工资在第4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处罚期满后由单位接收并分配了正式工作的,分别低定两个或3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低定后的级别如低于本职务最低级别的,执行本职务最低级别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由各单位根据行政、刑事处罚的轻重,再分别低定2或3个级别工资档次,低定后的级别工资档次不足本级别最低档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改革实施时间 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9、审批程序 参加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单位,需填写《列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范围申请表》,由各区县、各部委办局审核汇总,报市人事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列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范围的单位,需填写《天津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套改审批(汇总)表》。单位汇总表按工资管理隶属关系,由主管区县、部委办局人事部门审批;各区县、各部委办局及中央驻津单位汇总表报市人事局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兑现工资。参加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需填写《天津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套改审批表》,按管理权限审批并存入本人档案。 十、组织实施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人事、财政(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1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市人事局、市则政局负责全市工贵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注意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平穗实施。本实施意见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天 津 众 维 插 画 培 训 提 供 展开。
6、天津公务员有补贴公积金吗
有 天津公务员的公积金是两个部分,1部分是普通公积金,1部分是补充公积金。 举例说明,滨海新区的科级公务员公积金5200总数,2300是普通公积金,2900是补充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