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真的能干一辈子,不失业?公务员有失业保险吗

公务员真的能干1辈子,不失业?



1、公务员真的能干1辈子,不失业?

在我国,公务人员如果自身不犯法,是少数几个可以干1辈子,不失业的工作。“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图片来自于网络 但国内和国外的公务员,其劳动雇佣形式则截然不同。 国外:在欧美,很多国家的公务员只是众多工作中的1种,工资不高,福利不多,也没有过大的权利,更不存在干到退休或不失业的说法。和普通企业的普通员工1样,唯1的区别就是雇佣他们的雇主,或国家或政府或总统个人,而非企业。 当政府遇到财政赤字,总统下台换任,受雇于他们的公务员就会失业下岗,另谋高就。这样的事情并非偶然,我们经常可以在各大新闻以及外国影视作品中听到见到。 这些公务员不管在什么岗位,什么部门,始终把公务员当成工作来做,尽心竭力。做不好就要下岗失业,没有饭吃,还不上房贷,面临着房子被银行收走,露宿街头的下场。更不敢滥用职权,因为国家对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的处罚和判刑是非常严格的,基本可以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图片来自于网络 国内:公务人员基本上是3百6十行中最令人羡慕的工作。早些年都是政府认命,近些年都是靠自身实力考取笔试,再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面试,成为公务员大军中的1员公务员的好处:福利待遇超级好;行使权利大;办公条件优越;受雇于国家和政府; 甚至国内很多人把公务员称为“铁饭碗”或“金饭碗”,这就足可以形容公务员工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总所周知,清华北大是我国顶尖人才摇篮。而这些14亿人的中学霸、精英,每年毕业生考取公务员的比例高达8%以上。从此可以看出,公务员在国内有多抢手。图片来自于网络 我国的公务员岗位之所以受到更多人的青睐,还有1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职位本身不会受到领导换任而下岗失业的。因为他们是为国家和政府工作的执法者,他们只为国家和人民服务,而不是为某个人或某些势力的工作的。 作为人民的公仆,公务员虽然有高工资,高福利,底失业等优势,但同样担负者巨大的压力和责任。他们的1举1动,都代表国家,代表政府,时时刻刻受到社会和人民的关注与监督。 “为人民服务永远是公仆人员的第1准则”!。

公务员有失业保险吗



2、公务员有失业保险吗

公务员有失业保险吗法律分析:公务员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1种临时补偿,目的自然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去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然后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申请成功后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公务员辞退规定》第十6条规定:被辞退公务员已参加失业保险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未参加失业保险的,领取辞退费。其他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法律关系消灭的是



3、公务员法律关系消灭的是

法律分析:公务员关系消灭是公务员身份的消失。原因:公务利益的需要;公务员本人的请求;惩罚;基于1定的事实发生等。表现:(1)退休。退休是公务员关系消灭的正常方式。公务员到达退休年龄后必须退休,没有达到退休年令的公务员服务满1定年限后,可以请求提前退休,公务员退休后具有享受退休金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十5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9十日内予以审批。第8十6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1的,不得辞去公职:(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第8十7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第8十8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1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十天的。第8十9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1的公务员,不得辞退:(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第9十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并应当告知辞退依据和理由。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第9十1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第9十2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公务员缴纳失业险吗



4、公务员缴纳失业险吗

法律分析:公务员是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4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公务员有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吗



5、公务员有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吗

法律分析:公务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公务员是不缴纳失业保险的,除了公务员以外其他的城镇从业人员都是可以有失业保险的,只要所在的单位给办理,所以公务员没有失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其适用对象并不包含公务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聘用制公务员纠纷适合什么法律



6、聘用制公务员纠纷适合什么法律

公务员法:第8十3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1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十天的。 第8十5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第8十6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第十5章 申诉控告 第9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1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1)处分;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3)降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1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第9十1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3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第9十2条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9十3条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第9十4条 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6章 职位聘任 第9十5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9十6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9十7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1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1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9十8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9十9条 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1百条 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1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1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由此你有职务纠纷应通过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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