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公务员福利待遇怎么样,海南省公务员级别工资一览表,海南公务员工资多少
1、2016年海南公务员福利待遇怎么样,海南省公务员级别工资1览表
1、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3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5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3年1调。
3、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3年1调。
4、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1进十。
2、取暖补助,1年发放1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1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3年1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3年1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1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3年1调。
2、海南公务员工资多少
海南公务员工资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3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5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3年1调。
3、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3年1调。
4、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1进十。
2、取暖补助,1年发放1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1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3年1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3年1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1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3年1调。 《劳动合同法》 第9十6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9十7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十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3、海南公务员工资和待遇怎么样
1、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办事员3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5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3年1调。
3、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3年1调。
4、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1进十。
2、取暖补助,1年发放1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1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3年1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3年1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1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3年1调。
4、海南公务员工资是多少
【法律分析】 新入职科员转正后基本每月工资在5000上下,较高1档是省直、海口和3亚,比其他市县每月高几百。海南的医保与其他省份不1样,医保的钱是直接打卡上,是现金可取。公积金按个人12%,单位12%;年终奖基本在1万多。海南省2021年开始将发放自贸港津贴,大概涨2000/月。此外,海南的海口与3亚市有安居型住房,安居型住房的房价略低于市场价的1半。
1、基本工资标准: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3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5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标准: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3年1调。
3、奖励工资标准: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3年1调。
4、补助工资标准: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1进十。
2、取暖补助,1年发放,标准=基本工资÷3,逢1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3年1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3年1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1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4十8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4十4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百5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2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3百的工资报酬。
5、海南公务员工资和待遇怎么样
海南公务员工资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3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5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3年1调。
3、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3年1调。
4、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1进十。
2、取暖补助,1年发放1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1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3年1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3年1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1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3年1调。 《劳动合同法》 第9十6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9十7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十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6、请问,2015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参公单位跟公务员单位有什么差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百06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这就是参公的来源。而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依此来看,公务员和参公,只是编制不同,1个是行政编制,1个是事业编制。 而其他的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附则等等,包括退休,包括交流调动等待遇是1样的。 另外,其他的所有公务员管理的1切的法律法规如《新录用公务员之相关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任何的公务员管理条例里面都会加上1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最后,参公不能在各单位之间随意交流,而公务员调动交流比较方便,比如乡镇公务员调入某政府工作部门任职。不过随着社会进程,这些差别会逐步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