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体检都有什么项目?公务员考试体检都有什么项目

公务员考试体检都有什么项目?

1、公务员考试体检都有什么项目?

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检查。第二条:血压检查。第三条 :血液病,单纯性缺铁性贫血检查。第四条 :结核病检查。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检查。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检查。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检查。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检查。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检查。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检查。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现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体检时,参照执行。扩展资料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现就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的内容(具体见附件)。三、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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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条3)“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也能触及但不超出胸锁乳突肌前缘者;Ⅲ度,甲状腺肿大超过胸锁乳突肌前缘者。”修订为“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又能触及,但在胸锁乳突肌以内者;Ⅲ度,超过胸锁乳突肌外缘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考试体检都有什么项目

2、公务员考试体检都有什么项目

公务员体检项目有:

1、一般检查,内科:人体主要脏器心、肝、脾、肺、肾都在内科体检范围之内,外科:身高、体重、体重指数、营养情况、甲状腺 、浅表淋巴结、乳腺、脊柱、四肢关节、泌尿生殖器、肛诊等等的一般检查,耳鼻喉科、眼科。

2、化验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对谷丙转氨酶,蛋白,乙肝表面抗原进行检查。

3、特殊检查,肝胆B超,胸透,必要时增检心电图、心超声检查。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有哪些

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有哪些

在湖北省公务员报考条件中,有这样一条,即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所以可见身体条件在公务员考试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事实上在公务员考试中,体检也是考试中的必备环节,接下来上岸鸭小编将介绍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及标准。一、体检项目一般的体格检查如身高、体重等,除此之外还有血常规、尿常规,肝功,生化,彩超,胸片,心电图等各个方面的检查。公务员体检项目是根据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的,在公务员体检标准中对哪些身体情况合格和不合格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二、体检标准(部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有先天性心脏病,但不需要进行手术,或者经过手术后已经治愈,则合格。心脏听诊有杂音、频发期前收缩等异常的情况,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第二条:血压收缩压不超过140mmHg;舒张压不超过90mmHg,合格。第三条:血液系统的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合格。第四条:除开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合格外,其他结核病不合格。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等,不合格。第六条: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没有出现严重并发症者除外。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第九条:肾炎、肾功能不全等,不合格。第十条:糖尿病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者,合格。体检环节一般在综合成绩出来之后进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节点,完成了所有的考试之后,千万不能在体检环节出现差错。所以考生要提前了解体检方面的规定,事先做好相关准备。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资料领取。

陕西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具体是什么

4、陕西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具体是什么

把你Q告诉我,我有点关注你了、关于大话的。

公务员考试体检都有什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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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检查。第二条:血压检查。第三条 :血液病,单纯性缺铁性贫血检查。第四条 :结核病检查。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检查。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检查。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检查。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检查。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检查。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检查。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现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体检时,参照执行。扩展资料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现就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的内容(具体见附件)。三、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

1、

3、5条3)“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也能触及但不超出胸锁乳突肌前缘者;Ⅲ度,甲状腺肿大超过胸锁乳突肌前缘者。”修订为“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又能触及,但在胸锁乳突肌以内者;Ⅲ度,超过胸锁乳突肌外缘者。”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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