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江西省县级提拔公务员副科级干部有没有年龄限制,40岁以上也可提拔吗、,地方公务员报考条件

请问江西省县级提拔公务员副科级干部有没有年龄限制,40岁以上也可提拔吗、


1、请问江西省县级提拔公务员副科级干部有没有年龄限制,40岁以上也可提拔吗、


全国没有统1的规定,但各县可能根据县上科级领导干部以及科级后备干部情况和全县干部队伍的年龄情况等提出具体的,符合当地实际的1些规定。


如某县的公务员队伍的平均年龄都达到40岁或者40岁以上,若规定40岁以上的人员不得提拔,情况会怎么样呢,显然不符合当地实际。再如,某县公务员的平均年龄才30岁左右,30岁左右的年轻人大有人在,可能在提拔年轻人的机会就多1点。


你说的超过35岁就不提科级了,超过40岁就不提处级了。你想想,县领导才是处级,局长才是科级,公务员要60岁才能退休,在县上35岁就不能提科级了,那好多人都只能干个科员级就退休,县上又怎么对35岁至60岁之间的这部分人,且没有盼头的人的激励机制呢,这符合县上的实际吗。也就是说1个人23岁毕业考入县级公务员队伍,必须在12年内升到科级,否则剩下来的25年就只能当科员混日子了。



2、地方公务员报考条件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现将2011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考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6)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机关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由我省统1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3支1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8年(含)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摘自山东简为教育网)。



3、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



1、招考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1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除特殊职位外,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1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3支1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含)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报名条件都会在简章上公布的。有些职位是要求党员或者基层功过经验。但是绝大部分是不会要求党员的。



4、公务员副科破格提拔到副处需要什么条件?


最少还得5年半,这是个死规定。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3年以上;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4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1的干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  (1)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扎实,实绩突出,年度考核连续3年以上(含3年)被评为优秀的;  (2)所负责的工作获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及省部级机关表彰的,或本人荣获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及省部级机关荣誉称号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工作表现突出的;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  (5)班子结构配备需要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  (6)专业性强的单位或部门急需的领导人才或专业管理人才;  (7)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工作的;  (8)未到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退离领导岗位,且表现好、政绩突出提任非领导职务的;  (9)在民主定向推荐中得票位居前列,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和党委(党组)讨论,被确认为该职位最合适人选的;  (十)其他经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认定为“工作特殊需要”的情况。 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相关事宜  (1)越级提拔的,1般只能越1级。  (2)同1人破格提拔,原则上不能在学历和任职时间上同时破格。  (3)提拔为现职科级领导职务或提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干部,原则上不得在学历上破格。 (4)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其任职资格年限必须达到《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任职年限的1半以上:由副科职提任正科职的,应当在副科职岗位工作超过1年以上。市直单位由科员提任副科职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超过1年半以上,由科员越级提任正科职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超过3年以土。县区由正股级提任副科职应当在正股级岗位工作超过1年半以上,由副股级越级提任副科职应当在副股级岗位工作超过3年以上。提任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不得在任职年限上破格。  (5)拟破格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民主推荐得票数必须超过规定到会人数的60%,民主测评优秀票和称职票数之和必须超过规定到会测评人数的80%以上。  (6)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非选举产生的科级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对其进行考察,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1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或由组织(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工作。



5、公务员副科破格提拔到副处需要什么条件?


最少还得5年半,这是个死规定。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3年以上;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4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1的干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1)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扎实,实绩突出,年度考核连续3年以上(含3年)被评为优秀的;(2)所负责的工作获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及省部级机关表彰的,或本人荣获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及省部级机关荣誉称号的;(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工作表现突出的;(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5)班子结构配备需要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6)专业性强的单位或部门急需的领导人才或专业管理人才;(7)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工作的;(8)未到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退离领导岗位,且表现好、政绩突出提任非领导职务的;(9)在民主定向推荐中得票位居前列,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和党委(党组)讨论,被确认为该职位最合适人选的;(十)其他经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认定为“工作特殊需要”的情况。 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相关事宜(1)越级提拔的,1般只能越1级。(2)同1人破格提拔,原则上不能在学历和任职时间上同时破格。(3)提拔为现职科级领导职务或提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干部,原则上不得在学历上破格。 (4)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其任职资格年限必须达到《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任职年限的1半以上:由副科职提任正科职的,应当在副科职岗位工作超过1年以上。市直单位由科员提任副科职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超过1年半以上,由科员越级提任正科职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超过3年以土。县区由正股级提任副科职应当在正股级岗位工作超过1年半以上,由副股级越级提任副科职应当在副股级岗位工作超过3年以上。提任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不得在任职年限上破格。(5)拟破格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民主推荐得票数必须超过规定到会人数的60%,民主测评优秀票和称职票数之和必须超过规定到会测评人数的80%以上。(6)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非选举产生的科级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对其进行考察,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1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或由组织(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工作。



6、公务员提职条件有哪些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执行。其中,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任职年限条件为:(1)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3级、4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清乱拆或者任3级、4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4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2)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1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关于公务员答枣职级晋升的其他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职级后,原级别低于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的最低级别陪宏;原级别已在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范围的,除晋升1级、3级调研员和1级、3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外,在原级别的基础上晋升1个级别。公务员累计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1个级别。晋升程序根据《公务员法》第4十6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动议;(2)民主推荐;(3)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4)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5)履行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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