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何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什么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什么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耐烂让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昌局录用为公务员。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2十历团6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如何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2、如何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为进1步抓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县发改局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公务员知晓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公务员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专题培训。将《公务员法》及配套措施纳入组织人事干部日常业务学习的常规内容,组织专题培训,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知识储备,增进业务水平。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公务员集中学习《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提高公务员对法规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督促公务员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理论联系实际。结合1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将《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落到实处。认真开展1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根据公务员平时表现,依据法规各项要求,公正评价,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积极作用。公务员法配套法规政策逐步健全公务员法颁布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公务员范围规定》、《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等5个文件。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公务员录用、考核、奖励、职务任免与升降等22项规章;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15部专项处分规章;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1批法规规章。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要求,开展了公务员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1批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公务员法的实施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逐步健全,使公务员管理总体上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上内容参考:莒南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局】3举措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以上内容参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务员法配套法规政策逐步健全。

公务员法律法规有哪些



3、公务员法律法规有哪些

与公务员相关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中国第1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务员管理的法律,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进行了相关的专家论证、艰苦的组织协调和体制创新工作,这是1部凝聚了自1993年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十多年的公务员管理经验和众多立法者心血智慧和汗水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1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湖北公务员工资法律法规是什么?



4、湖北公务员工资法律法规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务员实行统1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已经框架敲定,即将出炉。新1轮公务员工资改革已明确目标和方向。现将调整方案在此出示,仅供参考。

1、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3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5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3年1调。

3、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3年1调。

4、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1进十。

2、取暖补助,1年发放1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1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3年1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3年1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1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1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论我国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5、论我国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首先,公务员是经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人员。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务员任用的主要方式有选任、考任、聘任、调任4种方式。 其次,公务员是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人员。 最后,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在内外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主要由其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决定。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享有下述权利: (1)职位保障权。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2)执行职务权。公务员有权依法执行职务,获得履行职务所应有的权力。(3)工资福利权。公务员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4)参加培训权。公务员有权参加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培训。(5)批评建议权。公务员有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申诉、控告权。公务员合法权益被侵犯或受到不公平待遏时,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7)辞职权。公务员有权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辞职。(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务员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守法的义务。公务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不得违宪、违法。(2)依法办事的义务。公务员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不得违法行政。(3)联系群众的义务。公务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4)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公务员必须随时注意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的义务。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6)保守秘密的义务。公务员必须随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防止泄密。(7)廉洁奉公的义务。公务员必须公正廉洁,克己奉公,不得以权谋私。(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务员的其他义务。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