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知情医生公务员体检都要检查什么项目?主治医师相当于公务员什么级别

请问知情医生公务员体检都要检查什么项目?



1、请问知情医生公务员体检都要检查什么项目?

第1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或获得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1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2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3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   第4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5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6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2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7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8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9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1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2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3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4条 颅骨缺损经修复大于2平方厘米的、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5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6条 3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7条 除肝内小胆管结石外,有梗阻的胆结石、胆囊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8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9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严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情形,不合格。

主治医师相当于公务员什么级别



2、主治医师相当于公务员什么级别

主治医师相当于副科级。医师没有任何行政级别,属于底层劳动人民。如果硬要扯上关系的话,那么3甲医院的主任医师相当于正科级吧,那么下面的副主任医,主治医师(中级职称),最后才是普通医师,如果是县级医院,正院长也就正科级啦。职责范围

1、在医生组长领导下,负责本科1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质量,严防医院感染与差错事故的发生。

3、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检查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情况。

4、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5、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生患者病危、死亡,医疗事故、医院感染、传染病疫情等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组长汇报。

6、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7、担任1定范围的临床教学,组织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主治医师。

医生属于公务员吗



3、医生属于公务员吗

医生不属于公务员。在公立医院工作,那么是按照事业编的。在国家党政机关的卫生室,那么是按照公务员编的。在私立医院或者私人诊所,这是按照企业编或自由职业者的。医生是不是公务员要看医生所在的单位。医生和教师不是公务员,医生和教师是公职人员,也就是事业编制人员。医院医生和学校老师是最典型的事业编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6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7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8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务员报考条件是什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公务员是做什么工作的?在哪里上班?工资大概是多少?和医生比起来,哪个工资更高



4、公务员是做什么工作的?在哪里上班?工资大概是多少?和医生比起来,哪个工资更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指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具体解释因国而异。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工作单位,机关、乡镇等政府部门。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1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以上内容属法定内容,具体而言,各省的公务员待遇有很大差别,主要还是取决于各地的经济状况 。 公务员相对比较稳定,福利待遇也不错,不同岗位工资待遇不同。对医生待遇不太了解,应该也不错,无论你选择哪个行业,祝你成功!加油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医生的职责在哪里?



5、医生的职责在哪里?

现在大部份的医生都给金钱埋没了良心,职责主要是为了收工资..(很现实吧) 不单止是医生,还有很多人都是这样.在我见识当中,公务员占了大部份都是这样.。

执业医师注册体检标准是什么?公务员的标准呢?



6、执业医师注册体检标准是什么?公务员的标准呢?

执业医师注册体检标准 第1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1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2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3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4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 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5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6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2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7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8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9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1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2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3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4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5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6条 3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7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8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9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2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2十1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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